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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建筑施工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

发表时间:2022-05-25 09:06:43  来源:建筑资质网  浏览:次   【】【】【

无锡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

报告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化提升全市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做好安全生产风险辨识和管控,减少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防范遏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无锡市重点行业领域企业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实施方案》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安委会工作部署,在全市重点建筑施工企业中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督促各施工企业落实风险辨识、隐患整治、报告较大以上安全风险工作制度,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摸清全市重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风险分布状况,建立健全施工项目超危大工程风险档案,形成安全生产风险基础信息数据库。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运用风险数据指导督促各相关施工企业强化安全生产风险管控,从管理体系源头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不断提升本质安全水平,推动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二、实施范围及工作分工

在我市承接3个及以上建筑工程和申请建筑施工标准化星级工地的施工总承包企业应按照本方案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鼓励其它建筑施工企业参照本方案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

(一)企业申报

施工企业要对照《无锡市建筑施工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在“无锡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中进行申报。

一是企业管理层面,是否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是否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是否强化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二是建筑工程项目层面,是否全面掌握本单位承包建筑工程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数量、分布、专家论证、施工进度、安全防护措施及隐患排查整改落实情况等,施工现场是否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要求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二)主管部门审核及监督检查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全市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的统筹管理,制定实施方案,进行督导考核;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对注册地在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的系统审核、监督检查;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市外进锡企业的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开展情况的系统审核、监督检查。其中,施工企业承接的建筑工程项目中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情况的系统审核、监督检查,由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负责。

三、工作措施

(一)列入实施范围的建筑施工企业要将开展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作为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要举措,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明确责任人员,认真梳理、全面辨识本单位在企业管理层面和建筑工程项目层面的安全风险,根据管控建议,针对性的制定管控措施并予以严格落实,切实提升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水平,切实提升企业安全治理能力。

(二)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根据各自分工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应采用“企业+项目现场”的检查方式,重点检查企业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是否与项目现场实际一致。企业所承接项目不在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对项目的检查可联合项目所在地主管部门开展。相关检查情况作为工作记录录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一体化管理系统”。

(三)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在对所辖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时,应结合“无锡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组织管理机构及管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施工企业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纳入本方案实施范围的施工企业办理“无锡市建筑业企业管理信用手册”时,办理部门应对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情况进行核查,对发现未按照要求落实的,督促其及时整改。

四、工作安排

(一)培训宣贯(2022 年 5月底前)。召开动员部署会,对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进行整体部署,宣贯实施方案,开展专题培训。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要对风险报告工作进行统一部署,制定工作推进计划,明确目标任务,层层发动、广泛动员, 通过组织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制作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短片等多种措施,加大对风险报告工作的宣传和发动。

(二)重点推进(2022 年 6月—2022 年 10 月底)。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要明确责任处室和责任人,指导督促各施工企业对照本行业领域较大以上风险目录,全面辨识安全风险、制定并落实管控措施。各施工企业通过“无锡市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报告系统”进行填报,按照分级监管原则,各主管部门进行线上审核,填报不规范、不准确的退回重新填报。确保在 2022 年 8月底之前,实现全市重点施工企业首次风险报告全覆盖。

(三)全面总结(2022 年 11 月—2022 年 12 月底)。在全面完成首次风险报告工作的基础上,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对施工企业风险报告工作进行全面系统总结,查缺补漏,进一步提升填报质量。同时建立健全行业领域企业主动辨识管控、政府精准监管的全流程风险管控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要将开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作为落实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治理行动、推动企业构建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重要举措。通过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监管方式优化和监管效能提升。

(二)强化组织领导,统筹推进。市住建局成立专项工作组,组织推进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也要健全工作机制,由分管负责人牵头,根据工作安排,协同推进属地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工作。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40号规定,牵头部门和单位推行网上安全风险信息采集,不替代企业单位承担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的主体责任,不作为追究安全生产执法责任的依据。

(三)强化宣传培训,营造浓厚氛围。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结合日常监管,通过召开现场会、题培训、视频教学等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督促各企业完善以企业法人为第一责任人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及报告纳入日常企业管理工作,同时,将安全风险辨识管控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纳入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定期组织实施。

(三)强化督查考核,提升工作效能。各各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市建设工程管理服务中心要及时分析风险报告工作实施中的薄弱环节,找准问题,精准施策,可采取联合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督查检查,在完成重点企业全覆盖填报的基础上提升填报质量。市住建局将采取督导检查、通报等方式,实时跟踪工作推进情况,并将风险报告工作完成情纳入安全生产专项考核。
 

无锡市建筑施工较大以上安全风险目录


风险序号 风险名称 主要事故类型 风险点 管控建议
1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易引发基坑护壁或边坡坍塌。 坍塌 深基坑工程建筑施工现场基坑施工区域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所属项目超危大工程清单;
2、按文件要求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3、施工单位应组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专家确认;
4、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5、项目部应按安排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超危大工程现场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应定期带班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企业、项目部应按要求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7、基坑工程开挖深度,坡度、支护形式、土质情况、基坑边荷载、基坑降水、基坑监测等实施应与专项施工方案、勘察设计资料等一致;
8、现场实施应与方案一致。
2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支护工程,易引发基坑护壁或边坡坍塌。 坍塌 深基坑工程建筑施工现场基坑施工区域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所属项目超危大工程清单;
2、按文件要求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3、施工单位应组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专家确认;
4、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5、项目部应按安排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超危大工程现场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应定期带班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企业、项目部应按要求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7、基坑工程开挖深度,坡度、支护形式、土质情况、基坑边荷载、基坑降水、基坑监测等实施应与专项施工方案、勘察设计资料等一致;
8、现场实施应与方案一致。
3 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降水工程,易引发基坑护壁或边坡坍塌。 坍塌 深基坑工程建筑施工现场基坑施工区域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所属项目超危大工程清单;
2、按文件要求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3、施工单位应组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专家确认;
4、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5、项目部应按安排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超危大工程现场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应定期带班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企业、项目部应按要求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7、基坑工程开挖深度,坡度、支护形式、土质情况、基坑边荷载、基坑降水、基坑监测等实施应与专项施工方案、勘察设计资料等一致;
8、现场实施应与方案一致。
4 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易引发基坑护壁或边坡或毗邻建筑坍塌。 坍塌 深基坑工程建筑施工现场基坑施工区域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所属项目超危大工程清单;
2、按文件要求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3、施工单位应组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专家确认;
4、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5、项目部应按安排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超危大工程现场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应定期带班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企业、项目部应按要求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7、基坑工程开挖深度,坡度、支护形式、土质情况、基坑边荷载、基坑降水、基坑监测等实施应与专项施工方案、勘察设计资料等一致;
8、现场实施应与方案一致。
5 根据建筑设计需要而采用的"滑模"、"爬模"、"飞模",易引发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及作业人员高坠等。 坍塌
高处坠落
模板工程建筑主体施工区域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所属项目超危大工程清单;
2、按文件要求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3、施工单位应组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专家确认;
4、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5、项目部应按安排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超危大工程现场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应定期带班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企业、项目部应按要求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7、模板支撑体系材料质量(钢管、扣件、顶托)、搭设高度、基础型式、支撑体系(立杆、顶杆、剪刀撑、拉结)等是否按与方案一致;
8、现场实施应与方案一致。
6 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²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易引发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及作业人员高坠等。 坍塌
高处坠落
模板工程建筑主体施工区域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所属项目超危大工程清单;
2、按文件要求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3、施工单位应组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专家确认;
4、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5、项目部应按安排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超危大工程现场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应定期带班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企业、项目部应按要求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7、模板支撑体系材料质量(钢管、扣件、顶托)、搭设高度、基础型式、支撑体系(立杆、顶杆、剪刀撑、拉结)等是否按与方案一致;
8、现场实施应与方案一致。
7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kN及以上,易引发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及作业人员高坠等。 坍塌
高处坠落
模板工程建筑主体施工区域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所属项目超危大工程清单;
2、按文件要求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3、施工单位应组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专家确认;
4、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5、项目部应按安排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超危大工程现场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应定期带班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企业、项目部应按要求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7、模板支撑体系材料质量(钢管、扣件、顶托)、搭设高度、基础型式、支撑体系(立杆、顶杆、剪刀撑、拉结)等是否按与方案一致;
8、现场实施应与方案一致。
8 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易引发起重设备倒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坍塌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机械伤害
起重吊装工程施工区域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所属项目超危大工程清单;
2、按文件要求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3、施工单位应组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专家确认;
4、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5、项目部应按安排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超危大工程现场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应定期带班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企业、项目部应按要求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7、起重机安拆单位必须具有起重机安装、拆卸业务的资质,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建筑施工特殊工种作业操作证书。
8、现场实施应与方案一致。
9 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易引发起重设备倒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坍塌
物体打击
机械伤害
建筑主体施工区域起重吊装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所属项目超危大工程清单;
2、按文件要求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3、施工单位应组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专家确认;
4、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5、项目部应按安排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超危大工程现场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应定期带班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企业、项目部应按要求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7、起重机安拆单位必须具有起重机安装、拆卸业务的资质,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建筑施工特殊工种作业操作证书。
8、现场实施应与方案一致。
10 搭设基础标高在200m及以上的起重机械安装和拆卸工程,易引发起重设备倒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 坍塌
物体打击
机械伤害
建筑主体施工区域起重设备拆卸工程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所属项目超危大工程清单;
2、按文件要求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3、施工单位应组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专家确认;
4、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5、项目部应按安排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超危大工程现场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应定期带班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企业、项目部应按要求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7、起重机安拆单位必须具有起重机安装、拆卸业务的资质,作业人员必须具有建筑施工特殊工种作业操作证书;
8、现场实施应与方案一致。
11 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易引发架体坍塌、高处坠落 坍塌
高处坠落
建筑主体脚手架工程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所属项目超危大工程清单;
2、按文件要求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3、施工单位应组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专家确认;
4、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5、项目部应按安排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超危大工程现场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应定期带班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企业、项目部应按要求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7、脚手架材料质量(钢管、扣件、顶托)、搭设高度、基础型式、支撑体系(立杆、顶杆、剪刀撑、拉结)等是否按与方案一致;
8、现场实施应与方案一致。
12 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易引发架体坍塌、高处坠落。 坍塌
高处坠落
建筑主体脚手架工程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所属项目超危大工程清单;
2、按文件要求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3、施工单位应组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专家确认;
4、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5、项目部应按安排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超危大工程现场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应定期带班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企业、项目部应按要求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7、脚手架材料质量(钢管、扣件、顶托)、搭设高度、基础型式、支撑体系(立杆、顶杆、剪刀撑、拉结)等是否按与方案一致;
8、现场实施应与方案一致。
13 提升高度在150m及以上的附着式升降操作平台工程,易引发架体坍塌、高处坠落。 坍塌
高处坠落
建筑主体脚手架工程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所属项目超危大工程清单;
2、按文件要求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3、施工单位应组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专家确认;
4、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5、项目部应按安排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超危大工程现场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应定期带班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企业、项目部应按要求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7、对基础设置在地下室顶板、楼面或其他下部悬空结构上的施工升降机,应对基础支撑结构进行承载力验算;
8、现场实施应与方案一致。
14 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易引发架体坍塌、高处坠落。 坍塌
高处坠落
建筑主体脚手架工程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所属项目超危大工程清单;
2、按文件要求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3、施工单位应组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专家确认;
4、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5、项目部应按安排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超危大工程现场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应定期带班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企业、项目部应按要求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7、脚手架材料质量(钢管、扣件、顶托)、搭设高度、基础型式、支撑体系(立杆、顶杆、剪刀撑、拉结)等是否按与方案一致;
8、现场实施应与方案一致。
15 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 火灾
爆炸
中毒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拆除工程施工现场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所属项目超危大工程清单;
2、按文件要求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3、施工单位应组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专家确认;
4、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5、项目部应按安排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超危大工程现场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应定期带班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企业、项目部应按要求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7、根据拆除范围设置隔离区,安排专人负责设置隔离区,拆除期间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进行监督;
8、现场实施应与方案一致。
16 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影响范围内的拆除工程。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拆除工程施工现场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所属项目超危大工程清单;
2、按文件要求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3、施工单位应组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专家确认;
4、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5、项目部应按安排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超危大工程现场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应定期带班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企业、项目部应按要求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7、根据拆除范围设置隔离区,安排专人负责设置隔离区,拆除期间安全管理人员现场进行监督;
8、现场实施应与方案一致。
17 采用矿山法、盾构法、顶管法施工的隧道、洞室工程。 坍塌
淹溺
爆炸
物体打击
高处坠落
施工现场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所属项目超危大工程清单;
2、按文件要求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3、施工单位应组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专家确认;
4、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5、项目部应按安排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超危大工程现场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应定期带班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企业、项目部应按要求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7、现场实施应与方案一致。
18 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易引发高处坠落。 高处坠落 建筑主体脚手架工程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所属项目超危大工程清单;
2、按文件要求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3、施工单位应组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专家确认;
4、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5、项目部应按安排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超危大工程现场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应定期带班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企业、项目部应按要求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7、安装幕墙用的施工机具和吊篮在使用前应进行严格检查,符合规定后方可使用;施工人员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并配备工具袋;工程的上下部交叉作业时,结构施工层下方应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现场焊接时,在焊接下方应设防火斗;脚手板上的废弃杂物应及时清理,不得在窗台、栏杆上放置施工工具。
8、现场实施应与方案一致。
19 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工程安装工程,易引发坍塌、高处坠落。 坍塌、高处坠落 建筑主体网架结构安装、网架和索膜工程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所属项目超危大工程清单;
2、按文件要求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3、施工单位应组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专家确认;
4、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5、项目部应按安排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超危大工程现场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应定期带班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企业、项目部应按要求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7、严格执行各项安装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规范,并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严格"三宝、四口"防护。严格现场安全用电,严格执行安全用电的规定。高空作业搭设安全脚手架、安全护栏和安全网进行防护,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带;
8、现场实施应与方案一致。
20 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易引发坍塌、缺氧。 坍塌
窒息
建筑施工现场基坑施工区域人工挖孔桩工程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所属项目超危大工程清单;
2、按文件要求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3、施工单位应组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专家确认;
4、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5、项目部应按安排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超危大工程现场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应定期带班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企业、项目部应按要求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7、孔内必须设置应急软爬梯,使用的电葫芦、吊笼等应安全可靠并配有自动卡紧保险装置,不得使用麻绳和尼龙绳吊挂或脚踏井壁凸缘上下。每日开工前必须检测井下的有毒有害气体,并应有足够的安全防护措施;
8、现场实施应与方案一致。
21 水下作业工程,易引发坍塌、缺氧。 坍塌
窒息
水下作业工程施工区域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所属项目超危大工程清单;
2、按文件要求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3、施工单位应组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专家确认;
4、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5、项目部应按安排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超危大工程现场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应定期带班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企业、项目部应按要求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7、根据水下作业内容和工作量,结合作业现场水文、气象、地质情况,认真分析作业中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制定作业方案和应急安全保障措施;
8、现场实施应与方案一致。
22 重量1000kN及以上的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工艺。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
坍塌
大型结构整体顶升、平移、转体等施工区域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所属项目超危大工程清单;
2、按文件要求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3、施工单位应组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专家确认;
4、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5、项目部应按安排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超危大工程现场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应定期带班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企业、项目部应按要求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7、现场实施应与方案一致。
23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易引发不确定的危险因素。 不确定 建筑施工现场相关作业区域 1、企业质量安全管理机构应建立企业所属项目超危大工程清单;
2、按文件要求编制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企业,项目部相关责任人审核审批;
3、施工单位应组织超危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设计等相关负责人参加,并按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结果经专家确认;
4、作业前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及技术交底,并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核查;
5、项目部应按安排专职安全员跟踪监督超危大工程现场实施情况,项目负责人员应定期带班进行检查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
6、企业、项目部应按要求对超危大工程实施情况开展检查验收,并对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闭合;
7、现场实施应与方案一致。
24 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管理缺陷 1、未明确企业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2、未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加强对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3、施工安全管理达不到标准化和规范化要求;4、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符合要求,未录入管理系统,不到岗履职,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按规定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
2、明确企业各岗位的安全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机制进行监督考核;
3、制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手册,落实对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价,推动工程现场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
4、企业主要负责人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企业负责人按规定带队对工程项目质量安全情况进行检查。
5、企业按要求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总监有效开展在建项目安全管理;
6、配备与企业经营发展规模相适应及承接项目数量相匹配的管理人员,相关信息录入管理系统,严格到岗履职管理。
25 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管理缺陷 1、未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或已建立但针对性、操作性不足;2、未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3、未健全和落实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发文文件管理、整改单闭合管理工作等制度;4、分包单位管理缺失,违法转分包。 1、针对行业、企业特点建立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建立健全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发文文件管理、整改单闭合管理工作制度,及时掌握管理要求、闭环安全隐患。
4、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合同中明确各自安全职责,加强对分包单位的履约管理和检查考核;不得违法转分包。
26 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管理缺陷 1、建筑施工企业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2、现场作业人员未进行有效安全教育培训;3、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1、建立健全劳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并考核合格;
2、定期对项目部开展的现场人员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核查;
3、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27 安全生产投入有效实施 管理缺陷 1、未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2、安全教育宣传、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应急救援、风险评估、安全考核等资金投入不到位;3、企业未按要求对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及计划的实施情况检查,未有相应整改措施; 1、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
2、安全教育宣传、隐患排查、安全检查、应急救援、风险评估、安全考核等资金投入到位;
3、企业定期对下一级管理层的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28 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 管理缺陷 1、企业未对生产风险进行全面排查,不能确定风险类别、制定安全风险等级,不登记公布风险点;
2、企业未定期组织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检查,不能如实记录事故隐患及跟踪整改闭合情况;
1、对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全面辨识排查,对排查出的风险点,确定风险类别,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制定安全风险分级标准,由高到低划分等级,制定风险清单;
2、企业定期组织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事故隐患,下达整改通知并跟踪整改闭合到位并如实记录;
29 强化企业安全技术管理,制定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管理缺陷 1、未按规定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应急救援预案等方案进行审核、审批;2、企业未组织对基坑、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危大工程方案编制、审核论证、技术交底、施工实施、过程监控、验收等“六大环节”进行动态管理;3、未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1、按规定组织相关职能部门、技术负责人对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措施)、职业危害防治措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审核、审批;
2、企业对基坑、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起重吊装等危大工程方案编制、审核论证、技术交底、施工实施、过程监控、工序验收等“六大环节”动态管理;
3、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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